(一)贯彻中央、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;
(二)研究审议巡察工作规划、制度和巡察工作方案;
(三)审议巡察组组成人员名单;
(四)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;
(五)向学校党委会报告巡察工作情况;
(六)对巡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;
(七)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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